方芳今天上夜班,凌晨三十分左右才从九重楼回到家。
她是九重楼有名的小姐,很多大老板都喜欢点她的台,她早就赚够了买房子的钱,所以今年年初,她一口气在三环买了一套两居室。
有了房子自己在这个城市里更有成就感。
如果能……得到老板霍逸群的青睐就更好不过了。
不过她对现状也很满意,只要常常能看到他,她就很满足了。
在脑海中想着那张英气逼人的脸时,她的嘴角开心地向上扬起。
“啪!”用钥匙打开了门,方芳随手在玄关处,按下了灯的开关。
然后脱下上班时穿了八个小时的高跟鞋,换上舒服的棉拖鞋,拖鞋那种又软又轻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,她真的不明白平底鞋那么舒服,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热衷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的高跟鞋?
方芳一边感受着脚的舒服,一边揉着有些发酸的脖子,走进了大厅里。
“你终于回来了!”男人浑厚的声音在客厅里响起,吓得方芳猛地一个颤栗,惊恐地看向坐在沙发上的那个人。
他旁边还站着两个神情一丝不苟的黑衣保镖。
那是袁氏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,是大名鼎鼎的大人物,她混迹声色娱乐场所多年,怎么会不认识这号人物?
同时,方芳也在第一时间猜测到他找上自己的原因,肯定是为了她和袁立的事。
方芳混迹风尘多年,什么人没见识过,什么风浪没经历过,而且她也早就猜到袁思源会来找她。
所以在短暂的震惊之后,她若无其事冲袁思源一笑:“你好,袁总!”
问候完之后,她带着妩媚动人的微笑,风情万种地走到了袁思源身边,发挥她小姐的本色,热情地勾住了袁思源的胳膊,像只小猫一样蹭到他身上去。
“如果要点我的台,何不在九重楼?还麻烦你跑到我家里来,玫瑰我真是过意不去。”
玫瑰是方芳在九重楼里的化名,那里所有的小姐都是使用化名。
袁思源嘴角微勾,沧桑的脸上扬起一丝淡淡的冷笑,“方芳小姐,你应该知道我找你的原因吧?”
方芳故作不知,笑眯眯道:“我玫瑰陪酒陪玩,但不陪睡哦,袁总,您经常光顾九重楼,应该知道我从来不出台的原则的。”
霍逸群年轻虽轻,比她小了那么一两岁,但他真的是一个好老板。
他从来不会强迫九重楼的小姐出台,如果有客人强迫不想出台的小姐出台,他会派人从中调解,调解不成,就算让客人不高兴,他也不会让小姐出台。
有一次一个财大器粗的老板看上了方芳,便强迫她出台,她不肯,结果惹怒了那老板,那老板对她又打又骂,后来霍逸群知道后,便派九重楼的总裁丁泉过来帮忙调解,丁泉按照霍逸群的指示,让人把那老板痛打了一顿,打得那老板满地找牙。
丁泉当着众人的面,趾高气昂地指着那老板示威道:“我最后再说一遍,九重楼不是三流的娱乐场所,在我们这里,所有的客人都不得强迫不想出台的小姐出台,所有在这里闹事的我们一律报案。下次再有这种事情发生,我就直接捅给媒体,让你们身败名裂。”
丁泉的背景大家都知道,和黑,老大齐峥是忘年之交,他的身上有一种不怒自威的威严,此话一出,再也没有人敢吭声,因为到九重楼消费的那些人都是非富则贵,他们都怕身败名裂一无所有。
从此以后,再也没有人敢在九重楼里惹事。而方芳也因此逃过一劫。
后来方芳才知道,丁泉都是按照幕后大老板霍逸群的指示去做,从她得知幕后老板就是霍逸群的时候,她的心里就对霍逸群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愫。
为了得到霍逸群的青睐,她努力表现,终于如愿地成为霍逸群信得过的人,为此她无比自豪。
她知道小姐不是什么好职业,但为了留在霍逸群身边,成为能够为他出力的人,所以她甘之如饴地留在九重楼那里,这一留就是好几年。
“啪!”正陷入回忆里的时候,袁思源一巴掌打在了自己脸上,打得她的脸火辣辣地痛。
袁思源腾地一下从椅子站起来,目光如刀地瞪着她:“贱女人,你不用再跟我演戏了,你明知道我今晚来找你的目的,说吧,是谁指使你去勾引我的儿子,如果你不说,你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,你自己考虑清楚,是要从实招来,还是受惩罚。”
方芳缓缓地从地上站起来,背挺直如松,无畏无惧地与袁思源对视,虽然堕落风尘,却自有一种傲骨。
她微微一笑,语气是不卑不亢的:“如果我说,我的目的就是想取代程天心,嫁进你们袁家,谋夺你们袁家的财富,你,信吗?”
袁思源的脸上染上一抹深深的怒意,他厉色对旁边的两个保镖说:“把她绑了。”
方芳自知逃不过被劫持的命运,倒也没有反抗,乖乖地任由袁思源的人用绳子把她绑了。
“臭女人,你不肯说是吧,我会让你知道和我作对是什么下场。”在方芳被塞进麻皮袋之前,袁思源这样恶狠狠地威胁她,他说话的时候,眼里迸射出缕缕冷光,像箭一样,几乎能把人杀死。
……
当方芳被人从麻皮袋抬出来,重见天日的时候,是在袁思源的地下室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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